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,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深入学习贯彻《反洗钱法》,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意识,上海分行确定2007年1月份为“《反洗钱法》宣传月”,并深入开展各项活动。
分行召开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专题会议,逐条解读《反洗钱法》条款。要求全行特别是支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《反洗钱法》,提高认识,各岗位要团结合力做好反洗钱工作。
为配合《反洗钱法》宣传,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办公室为全行订购了《〈反洗钱法〉释义》,分发至行长室成员、各管理部门、各营业机构的行长、信贷科室及会计人员等,分行各营业机构已全部悬挂“防范洗钱,人人有责”宣传横幅、摆放宣传折页等。
分行反洗钱工作小组办公室从2007年1月13日至2月3日采用分批滚动的方式进行“普及《反洗钱法》知识”培训。培训人员覆盖到营业机构的所有会计人员、财会部全体人员及国业部相关业务人员。
1月13日第一期培训班,已有32人参加。分行财会部结合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和同业银行典型案例,逐条讲解、分析《反洗钱法》的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及意义作用。培训结束,培训人员现场按照各自笔记进行闭卷考试。从考试成绩看,此次培训效果卓有成效,培训人员基本掌握《反洗钱法》知识,行员法律意识有一定提高,清晰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。为我行2007年反洗钱工作在合规文化、合规经营中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分行将按照计划,逐项落实各项工作。 |